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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活动管理办法(分享商超促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XXXX有限公司促销宣传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性、规范性,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确保促销活动的有效执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宣传工作,是指公司通过各种媒介宣传、推广公司营销政策等行为,使消费者更及时、准确的了解公司品牌和营销信息。

第三条 公司促销宣传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宣传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宣传工作本着客观、真实和准确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也不得有夸大或者贬低行为。

(三)保密原则:公司人员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向外透露或泄漏公司促销信息。

(四)合规原则:公司在促销活动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五)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将主动听取消费者、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促销互动。

第二章 促销宣传工作的职责分工

第四条 促销宣传工作涉及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总部企划部负责督导公司促销宣传工作;负责在全国性媒体的促销投放计划,传播公司品牌形象。

(二)各地区总经理/中心店店总为各地促销宣传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审批当地全年促销宣传计划和费用,并督导实施。

(三)各地区企划部经理为各地具体促销宣传工作的组织人和执行人,负责根据各地经营需要拟定全年促销宣传计划和费用;负责执行店外宣传计划;负责督导门店实施店内宣传。

第三章 促销宣传工作要求

第五条 总部企划部在制定全国统促方案的同时,应制定全国促销宣传计划,并下发地区督导实施。

第六条 地区企划部依据总部下发的计划,结合地区经营需要和市场变化,制定本地区促销宣传计划,确保促销活动的有效性、可行性。

第七条 促销宣传工作包括店内和店外宣传两个部分,其内容分别如下:

(一)店外宣传是指大型主题促销、事件性推广活动的策划,在传统媒体及新兴媒体上进行宣传。

1.传统媒体主要包括电视、平面媒体、电台广播、车体广告、户外大喷等宣传载体。

2.新兴媒体主要包括互联网、手机短(彩)信、户外LED等宣传载体。

(二)店内宣传是指日常商品促销在卖场内(外)LED、广播、宣传栏、广告位等载体促销宣传。

1.卖场内(外)LED:主要有飞字型和视频型两种,飞字型LED广告词一般不超过70字,视频型LED的广告时间一般在15秒-30秒范围内。各地区企划部负责每个档期的总体宣传、促销活动、每日商品即时信息等内容的发布。

2.卖场广播:主要用于卖场背景音乐的播放和店内信息及促销信息的公共通知。地区门店可根据时段、节日等播放不同音乐,音量应适当控制,不要形成噪音。

3.卖场外宣传栏:直接面向店内顾客传播商品、促销信息。发布内容由各地区企划部统一宣传口径,下发至各门店,再由门店美工负责制作、发布、检查及更新以上信息。

4.卖场内广告位:主要包括灯箱、手推车、包柱、墙体等卖场区域。广告内容、效果图、费用、租赁期限等由地区企划部审核并备案(广告位合同由采购签署),门店美工负责现场监督、检查是否损坏。卖场内广告位规划原则:

(1)广告位要与卖场整体环境形象保持整体性与协调性。

(2)广告位设置要注意密度,根据每个区域的功能特点,合理控制广告位设置的数量及位置。

(3)广告位收费及提成标准由各地区企划部参照当地户外广告位发布价格自行确定,采购部参考标准签订合约。

第八条 制定促销宣传计划应考虑公司发展需要,以年初拟定的促销宣传费用为指标,严格做好促销的成本控制,更多的灵活运用门店的自有媒体,以确保促销活动在低成本、高效率的情况下进行。

第九条 促销宣传渠道的选择应符合两个要求:选择贴近门店对应客层的载体;根据促销力度选择宣传的载体。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公司一切宣传事项,须严格遵照本办法规定的宣传范围、宣传操作程序、宣传的审批权限等要求进行促销宣传,否则,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负责人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企划部制定并负责解释,经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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